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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迪康;重组突然生变 各方说法不一
www.cnfol.com 2008年04月21日 06:10 陈建军   上海证券报 
  从去年9月18日停牌的*ST迪康重组如今突然遭遇重大变化。*ST迪康今天刊登复牌公告称,公司接监管部门通知,获悉重组方四川蓝光实业集团已申请撤消了重大资产出售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工作。

  因存在大股东就重组事宜与意向方进行洽谈、大股东所持股权可能被司法拍卖等重大不确定事项,*ST迪康于2007年9月18日停牌。2007年10月15日,*ST迪康控股股东迪康集团与蓝光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迪康集团拟将所持*ST迪康的6685.35万股股份转让与蓝光集团。同时,蓝光集团拟以认购定向发行股份的方式置入房地产业务及相关资产。*ST迪康今天公告称,根据《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履行情况、相关证券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公司于4月14日向蓝光集团、迪康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曾雁鸣就重组事项进行了询证。

  蓝光集团回复*ST迪康说,《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其无法以协议方式收购标的股份。由于蓝光集团与迪康集团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债权债务关系,蓝光集团将与迪康集团及债权银行进行协商处理,与*ST迪康无关。据悉,迪康集团相关债权人已向司法机关提出了拍卖标的股份的诉求,如果法院裁定恢复对标的股份司法拍卖,蓝光集团为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将参加司法拍卖。如蓝光集团通过司法拍卖获得标的股份,根据相关规定与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蓝光集团承诺在未来3个月之内不对*ST迪康实施原拟开展的资产重组和非公开发行股票计划。

  而迪康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回复*ST迪康则称,《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已处于实际履行过程中,截至目前,迪康集团未接到蓝光集团要求修改、终止协议的通知。鉴于框架协议已实际履行,如迪康集团债权人申请继续拍卖上市公司股权导致协议转让股权的方式不能进行,迪康集团愿继续与蓝光集团共同协商、配合,在遵守上述《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约定的实质内容的前提下,采取多种方式推进股权处置和上市公司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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