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导航 - 财经 - 股票 - 行情 - 基金 - 外汇 - 期货 - 港股 - 保险 - 银行 - 理财 - 债券 - 黄金 - 汽车 - 商城 - 股指期货 - 数据 - 专题 - 视频 - 博客 - 贴吧
当前位置: 首页 >> 个股 >> 个股新闻 >> 正文
银河科技:民事赔偿案二审和解
www.cnfol.com 2008年05月09日 08:55 朱茵   中国证券报 
  2008年5月8日上午,银河科技  (000806 股吧,行情,资讯,主力买卖)被诉民事赔偿案二审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开庭,最终诉讼双方同意进行和解,但具体有待协商。

  潘琦经正常传唤但未到庭。双方就是否存在因为虚假陈述造成损失、损失计算方法、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是否负连带责任等进行陈述。

  二审案上诉人何女士的代理律师为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

  此前,何女士因银河科技公司虚假陈述行为于2007年6月11日向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一审案原告何女士的代理律师为上海某律师,何女士起诉金额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佣金和利息共为13450.23元。2007年11月16日,南宁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2007年12月20日,南宁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何女士并未因北海银河公司的虚假陈述而在从事银河科技股份买卖时发生买大卖小的价格差额而遭受投资利益损失,其所主张的因北海银河公司虚假陈述而遭受的损害并不存在,北海银河公司无须对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由此,驳回了何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

  何女士不服,认为一审判决的结论与事实不符,与法律规定不符,所适用的计算方法亦不妥当,原审判决应予以撤销,应予以改判,故向广西高院提起上诉,并找到宋一欣律师作为二审代理人,参加庭审。

  二审庭审中,上诉双方争议的主要焦点为:何女士是否因虚假陈述行为遭受损失,如果遭受损失,其侵权损失如何计算,华寅会计师事务所是否要承担责任。  

  其中,华寅会计师事务所代理人认为,其不应为何女士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理由是:审计本身存在固有局限,外部审计证据存在瑕疵,虚假陈述在前而审计行为在后,企业的会计责任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责任应予区分,财政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行政处罚是行业管理的需要,但它不能作为推断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民事责任的依据。

  上诉人也认为,华寅会计师事务所应承担相应的连带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虽然明确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应予区分,但并不影响会计师事务所为此承担连带责任,财政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行政处罚不仅仅是行业管理,也是证券民事赔偿的依据。

  不过最后,上诉双方表达了和解的意愿,同意在法院主持下进行和解,具体待进一步协商。
热门看盘软件:168行情系统免费下载收藏到 网摘 博采 百度】【推荐】【打印】【 】【关闭
把该页复制给你的好友   加入收藏   查看评论
注意:
·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查看评论
  精品资讯          更多>>
  最新商讯
  健康指南
 
  热门推荐
  最新资讯
  企业服务
  分类信息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合作伙伴 | 法律声明 | 征稿启事 | 网站地图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声明,风险自负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闽 B2-20050010 号
《电子公告服务许可证》编号:闽通信互联网 [2008]1 号
证券资讯提供:福建天信投资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证书:ZX0151]
Copyright © 2003-2008 中金在线. All Right Reserved.